
图 1:中国资深媒体人、原央视《法律讲堂》主讲人与历史学者程万军
2026年11月2日,曾任央视《法律讲堂》文史版主讲人、司法部《法律与生活》原执行总编的程万军,在自曼谷飞抵台北转机飞北京时于桃园机场“跳机”,公开呼吁台湾提供短期人道保护以待赴欧美。然而短短数十小时后,台湾移民署会同陆委会以“无法核实其受迫害第三方事证、持有效中国护照进出境无阻且无入台许可”为由,依据《入出国及移民法》强制将其送返泰国曼谷。个案背后,折射出司法迫害隐匿性与台湾防渗透国境审查之间的深刻矛盾。
从讲堂主讲到政治钦犯:体制内温和派的坠落轨迹
程万军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激进街头抗争者。在公开档案中,他1968年出生于内蒙古,1991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外文系,长期在体制内媒体深耕,出版过《谁主东亚》《逆淘汰》等多部历史杂文,并担任司法部下属《法律与生活》杂志社官网执行总编及央视文史主讲人。曾与其在《华夏时报》共事的政治评论人莫之许在社交媒体上回忆,程万军当年杂文功底扎实,平日性格相当温和,未曾料到这样一位温和媒体人最终也会被迫流亡海外。
命运的转折发生在2019年。根据程万军在海外网媒发表的自述文章,他在单位例会上针砭时弊,相关言论遭同事暗中录音数百段并向上举报。经高层批示后,其所在单位遭到整肃,程万军本人在2019年11月于北京机场被捕。
在后续司法审判中,办案机关并未以煽动或政治性罪名起诉,而是动用了经典的“非法经营罪”口袋罪名将其重判有期徒刑6年。这一处置手法在当下司法实践中极为典型:通过将思想言论争议技术性降级为经济犯罪,既规避了国际人权关注,又在官方公开的裁判文书库中将当事人的政治轨迹彻底抹去。当法律成为公权力单向管治与定点清除的工具,当事人刑满释放后甚至连一份足以证明自己“因言获罪”的生效裁判文书都难以完整调取,这为其后来的跨国避险埋下了致命隐患。
桃园机场的48小时:陆委会为何筑起“举证铁壁”?
2025年刑满释放后,程万军深感在国内无法公开其狱中手稿,于2026年10月持有效护照合法离境前往泰国曼谷。虽然他在曼谷向联合国难民署(UNHCR)办事处提交了庇护申请并获受理,但泰国的政治地缘环境让流亡者普遍缺乏安全感。为了摆脱随时可能遭遇跨国抓捕的阴影,他买下经台北转机飞北京的机票,选择在桃园机场管制区公开拍片呼吁救助。
然而,台湾官方的反应极为迅速且审慎。11月4日,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与移民署联合通报,正式驳回其留置请求并执行遣返。台湾主管机关的核心裁量理由主要集中于三点:
- 客观第三方事证缺失:陆委会明确指出,除程万军本人的自述声明外,官方无法从公开判决、官方通报或权威国际组织文书中找到其遭受政治迫害的第三方证据。
- 人身自由与证件无异常:程万军持有未被注销或限制的中国护照,合法出境且在出狱后无人身自由受限记录,不符合紧急避险所要求的“迫在眉睫的人身直接危险”。
- 国境管制防线与防渗透机制:桃园机场转机区每年发生多起大陆人士“跳机”事件,台湾若在缺乏事先查验与第三方国家安置承诺的情况下直接放行留置,将形成巨大的国境防线破口。
| 核查维度 | 程万军案实际情况 | 台湾行政审查标准(陆委会/移民署) | 事实核查判定边界 |
|---|
| 迫害事证 | 2019年单位例会言论录音被抓;以“非法经营罪”判刑6年,判决未公开 | 要求提供官方判决、拘留证或权威机构可核实的直接迫害文书 | 威权司法将政治犯经济罪化,导致当事人陷入“无法自证受迫害”的悖论 |
| 旅行证件 | 持中国有效普通护照正常出境,未被列入边控名单 | 护照未被剪角或限制出境,难以认定处于即时人身迫害威胁 | 出境未遭边控成为台湾否定其面临人身危险的核心抗辩理由 |
| 中转节点 | 获联合国难民署驻泰办事处受理,但泰国非难民公约国,面临遣返恐慌 | 转机旅客无有效入台证件,依《入出国及移民法》第50条送返前一航点 | 台湾与泰国均未签署难民公约,两地之间形成法权真空陷阱 |
| 第三国对接 | 未获欧美国家预先接收承诺,抵台后直接公开跳机 | 缺乏第三国接收承诺,台湾无法承担长期非法滞留与国安甄别成本 | 缺乏如陈思明案般的国际组织与第三国政府事先担保机制 |
遣返登机过程中,双方爆发了激烈冲突。移民署通报称程万军情绪激动、极力抗拒并伴有自伤行为,执行人员为维护飞航安全采取了必要的管束措施;而程万军随后发视频谴责台湾方面采取捆绑、堵嘴等强制手段,称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并表示将向台湾监察院提起控告。

图 2:跨境人道避险通道机制与甄别门槛多维对照
制度暗礁:悬置的《难民法》与两岸特殊定位
程万军的遭遇,再度将台湾长期以来在政治庇护领域的制度短板暴露在聚光灯下。与许多人直觉认知的“民主灯塔无条件庇护”截然不同,台湾至今并未通过专门的《难民法》。
这项立法动议自2005年提出至今已搁置近20年。阻力主要来源于两岸关系的宪法特殊性:若将大陆居民纳入难民法,在法理上相当于承认两岸为“国与国”关系,触及高度敏感的主权争议;而若将大陆居民排除在外,又难逃人权标准的双重审判。此外,面对对岸庞大的人口基数与复杂的认知战环境,台湾国安部门始终对可能伴随庇护渠道涌入的假难民与情报渗透保持高度戒备。
在缺乏《难民法》的前提下,台湾处理大陆异见人士目前仅能依附于《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及相关居留许可办法,采用极高门槛的“专案审查”。回顾2023年湖南异议人士陈思明在桃园机场跳机并最终成功赴加的案例,其关键并非台湾单方面开闸,而在于陈思明在跳机前已获得国际非政府人权组织深度介入,且加拿大政府在数周内出具了紧急庇护签证与接收承诺。反观程万军,在缺乏第三国预置接收函与官方认证文书的前提下单兵突进,直接触碰了台湾国境管控的制度硬壁。
东南亚非公约国的避险陷阱
被遣送回曼谷,对程万军而言意味着重新跌入巨大的不确定性中。许多寻求避险者将东南亚视为逃离的第一站,然而正如在东南亚热带旅居底层的法权通道与灰度居留中所展现的现实,泰国并非1951年《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的签署国。
尽管联合国难民署在曼谷设有办事处并能签发难民身份文件,但泰国本地法律并不承认其合法居留权。一旦签证逾期,异见人士往往会被泰国警方以非法滞留为由拘押于移民拘留中心(IDC)。在过往的历史案例中,即便持有难民证,也曾多次发生被引渡遣返的原籍国危机。正是这种深层恐慌,驱动着当事人不惜在国际机场采取极端的转机跳机策略。
从央视法律节目的文史主讲人,到因言获罪的6年牢狱,再到桃园机场被强制束缚遣返泰国,程万军的流亡轨迹是一面冷峻的镜子。它打破了公众对跨国政治避险的浪漫幻想,将冷酷的现实账簿摊开在世人面前:在没有严密公文链条、权威第三方背书与第三国安置承诺的情况下,单凭个体叙事与道义呼吁,不仅无法穿越现代主权国家的国境防御机制,反而在两岸法权缝隙与东南亚非公约国的制度沼泽中进退维谷。这是现代公民个人在面对庞大国家机器与边界壁垒时,所不得不承受的深重代价。